发布时间:2023-06-09 19:05:06
内容来源:互联网
关键词汇:阳江市城乡居民,阳江居民大病保险,阳江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
内容简介
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一个年度内,住院和特殊门诊就医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,不分医院级别,待遇标准如下:(一)普通群体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达到15000元(不含15000元)至65000元报销60%,65000元以上(不含65000元)报销70%。(二)困难群体1、 特困供养人
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一个年度内,住院和特殊门诊就医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,不分医院级别,待遇标准如下:
(一)普通群体
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达到15000元(不含15000元)至65000元报销60%,
65000元以上(不含65000元)报销70%。
(二)困难群体
1、 特困供养人员、孤儿起付标准下调80%,即起付标准为3000元,报销比例达到80%,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。
2、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、低收入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众起付标准下调70%,即起付标准为4500元,报销比例达到70%,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。
3、市外就医,办理或者不办理备案手续的,大病保险(二次补偿)报销比例都按市内比例相应减少5个百分点。
特别提醒:阳江医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。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。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连续参保人员基础信息需变更的,需在缴费前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、所属地农医办办理参保登记或信息变更。
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,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。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本站对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,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请发送邮件至 kuyisokefu@163.com 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
猜你喜欢 换一组
热门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