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及特殊门诊报销比例:
备注:以下6个病种免起付线:1、各类恶性肿瘤(含保守治疗、手术及术后放、化疗和非放、化疗治疗);2、血友病;3、地中海贫血;4、精神分裂症;5、肾脏、肝脏、心脏移植手术和心脏瓣膜置换术;6、骨关节置换术。
门诊特定病种待遇:
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共有53个病种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,各病种定额标准具体见下表,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,按月定额结算。除备注中注明月度支付限额可累积使用的病种外,其余病种当月定额当月有效,当月未使用的定额清零,不滚存,不扣起付线,按住院比例报销。参保人同时患有两种或以上病种的,以最高病种定额+其他病种定额的20%合并计算月定额。
温馨提示: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,住院和特殊门诊就医发生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,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,由高额补充险进行赔付,赔付比例为:市内就医70%、市外就医65%,其中特殊门诊就医的最高赔偿限额按基本医疗统筹支付标准限额的50%执行。每人每个年度最高支付限额(封顶)10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