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需材料
1、申请人书面报告。
2、师(旅)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、现役身份证明。
3、随军家属《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、《结婚证》、随迁小孩需出具《出生医学证明》(验原件,留复印件)。
办理时间、时限
15个工作日内
收费标准
免费
表格领取
到派出所申请的同时填写《入户审批表》
温馨提示:洗手时尽量用流动的水,并使用肥皂或洗手液。手上无可见污染物时,可用手消毒剂揉搓双手20~30秒。遵守 1 米线,排队、付款、交谈、运动、参观时,要保 持 1 米以上社交距离。注意咳嗽礼仪,咳嗽打喷嚏时,用纸巾捂住口鼻,无纸巾时用手肘代替,注意纸巾不要乱丢。